周洁认为,旅客去香港旅游,除了太平山顶、海洋公园、星光大道,维多利亚港等等必玩的景点,主要还是购物,去了香港如果买不到对的东西,就基本等于白去。除了做好出游前的功课,更要注意选择好的旅行团,报不同的旅行团将会直接影响游客香港游玩和购物的质量。
其实无论哪里的导游,主要收入都分两块:一块是基本工资,这部分很少,很多导游根本没有;另一部分就是带团出去的各类佣金、回扣以及小费。就拿香港游来说,香港的地接导游大多有“服务好,就该有小费”的意识,但并不是所有游客都理解小费制并愿意给导游小费。
大的品牌社有跟香港旅游局合作的高品质产品,这样的产品导游一般服务比较好,也不会带游客进任何指定购物店消费,游客的自主性比较强,带游的景点很实在,真正能够欣赏到全貌,不会压缩游览的时间,并且在游客自主购物中还会给出合理的意见,帮游客省钱,所以大多客人自动会给小费。而一些低价团的导游,因为本身团费过低,和基本旅游开支项目不成正比,所以索要小费、压缩景点游览时间的情况很常见,还会多带团员进店购物,想尽一切办法拿到回佣,这样才能使地接导游在团费过低的情况下还有钱可赚。
对想去香港旅游又担心被骗的游客,周洁的建议是选择香港旅发局推的“优质诚信香港游”产品,一来团费游客负担得起,二来价格透明公开化,三有相关部门提供游客的消费保障,自然会让出游放心不少。
出国游也可能被“卖猪仔”
不仅在国内旅游,去国外旅游也会落入导游设下的骗局。
周洁透露,有些游客明明是冲着一些大旅行社的招牌而去,不料临到出发前,旅行社方面却会忽然变卦,称原有的线路报名不满额,所以不得不和另一家旅行社合团出发,而后者的资质往往不如原来的这家大社。游客不知情,便也只能接受,其实这里面就经常有旅行社的“小九九”———有时候并不是该社没有线路,而是将游客“卖”给另一家小旅行社,以便牟取更大的利润。
随着旅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旅行社纷纷压低报价,一些外地游、出国游线路的价格低得吓人,有的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为了弥补损失,旅行社就会把应该包含在报价内的部分费用另行向顾客收取,这种做法逐渐成了一种“行规”。周洁透露,在导游圈内,把旅游团分为“肥团”和“瘦团”,如有些客人爱购物这是“肥团”,但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那些时时要按合同办事的游客,就成了“瘦团”。
最后周洁总结道,选择团也好,选择自由行也好,出门前自己先算一笔帐,觉得靠谱就参加。记得报旅行团的时候,问清价格所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是否有附加费,如果对方含糊地回答,要果断选择立即走人。做为处于弱势的游客,最好选择一些口碑比较好,有官方支持的旅游项目。
·消费提醒
理性消费是避免受骗的关键
据清远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周纬介绍,旅游纠纷大多集中在广告误导、安全无保障、合同违约、随意转团等几个方面。
据周纬分析,旅游消费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部分旅行社没有使用规范性旅游合同,其设定不科学、不合理,是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很难预测到合同中的陷阱;旅行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旅行社经营行为不规范;旅游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周纬介绍,有些市民之所以掉进这样的陷阱,与消费不够理性有关。在外出旅游方面,市民更应当有“一分钱一分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市民不要因为价格便宜就和一些没有品牌的“黑社”签订协议,一定要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接洽业务;其次,要明确行程中的景点和费用,明白团费包含哪些旅游项目。按照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后,任何超出行程的费用,游客都可以拒付,如果因此造成旅游服务质量下降,可直接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在一些附加旅游购物点,游客更要用理性战胜欲望,不需要的东西不要贪便宜,不要随大流,更不要被一些导游“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的推荐所引诱。
消协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要挑选有信誉的旅行社,正规旅行社拥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其次,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的怪圈。不能简单地以价格衡量一个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优劣,还要看清标价所包含的旅游项目。尤其对于未成年青少年,应在家长亲戚的陪同下进行外出旅游。而对于网络上自发组织的出游活动,则更应提高自我决定意识。另外,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涉及的诸多细节如旅游日程、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用餐等的表述要严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旅游消费认清“文字游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重视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但合同里的各种陷阱也不少:一些旅游合同中有文字游戏,不公平格式条款,减少或免除经营方义务,口头合同约定不清,责任不明以及观光游变成“购物游”、“违规游”等。业内人士认为,只要游客处理得当,有很多旅游行程中的侵权案件是可以避免的。
针对旅游中的种种陷阱,清远市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张洁微认为,消费者要避免这些陷阱,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旅游合同约定应当尽量清楚、明晰,旅游路线、时间、价格、交通工具、购物时间、是否有定点购物地点及时间、食宿条件及档次等应做出细致的约定,消费者对自己可以想到的事项,应当手写在合同上,比如,出国游,应当约定让旅行社对路途时间做出承诺,这样,消费者在考虑是否预定该条线路的旅行时,予以参考。同时,消费者对合同条款有不清楚的,应当要求旅行社对该条款做出解释,并且将解释书写在合同上。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应当及时对合同做出书面的变更,或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
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针对旅行社违反合同的行为,做出明确约定,违反后如何处理,做到有合同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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