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奶米粉出关女子在港被拘
香港食卫局:限奶令最快一年才能解禁
本报讯 (记者杜安娜)网友@南觉觉的求助微博引起关注。她在微博中称自己在3月15日因携带2罐奶粉(1.8公斤)和4罐奶米粉被拘留。被拘理由是:因携带的米粉是奶米粉(也算奶粉),因此加起来奶粉超过了限额。接下来,她将在香港受审,她的遭遇再次引起对奶粉限购的关注。
问题解决将解除限购
在14日香港立法会上,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黎陈芷娟说道:最少一年后,才会考虑是否取消相关法例。
昨日,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回复本报,采取奶粉限购的“休克式”疗法是出于无奈,目前香港本土市场奶粉供应基本恢复正常。港府也正重点着手完善奶粉供销链条,在完成整体供应、零售分销的供应链、订购奶粉的热线服务,以及在零售点接受预订奶粉的安排后,“限奶令”将得到解除。
澳门奶粉一度缺货
近日,澳门旅游繁华路段,位于新马路的一家屈臣氏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农历春节前开始,某些奶粉品牌就开始缺货。例如美赞臣、美素等澳门市民比较青睐的品牌全段缺货,而有些品牌则是部分段缺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澳门本地市场上婴儿奶粉一度严重缺货,特区政府还把此事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澳门工联副会长陈锦鸣在北京两会期间谈到,一旦澳门市场奶粉货源再度紧张,不排除会仿效香港“限购”。
记者从海关了解到,澳门对携带奶粉出境的数量并无具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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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米粉也算奶粉
南京的黄小姐3月15日去香港。当晚从落马洲排队过关时被扣留。香港海关工作人员从她的行李里查出2罐奶粉,重1.8公斤;4罐婴儿奶米粉,重1.2公斤,总数已经达到了3公斤,超过了香港政府颁布的每人携带配方粉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的限制。
“我真不知道奶米粉也算奶粉。”黄小姐说。
香港政府颁布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里面提及的“配方粉”即婴幼儿食用奶粉,指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包括“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及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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