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人士透露,旅游产品利润本来就低,一个短线游产品的利润也就几十元钱。旅游产品,网站没有大幅让利的可能,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折扣。如果价格远低于成本,很可能出现通过安排游客消费、增加自费景点或不提供旅游保险等做法,来获取利润。
记者从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了解到,旅游是特许经营,经营相应的旅游业务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应多方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及其是否有相应的旅游产品,以确保该产品的真实性。一些没有在旅游局登记备案的公司私自接团,若游客参团后发生意外,其旅游服务和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针对超低价团购旅游产品,多数旅游团购网站不提供发票和旅游保险,也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付款后只有一个序列号,这样的 “三无”产品一旦发生事故或纠纷,游客很难维权。我国目前针对网络团购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与监管,团购网站不是旅行社,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投诉维权将无法找到依据。若团购产品的公司是异地旅行社,消费者异地维权也将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十分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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